这几天比较热闹,由国务院国资委指导,中国石油、中国石化等9家央企共同组建的深层超深层油气勘探开发领域创新联合体正式成立。由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牵头组建的深部、深海矿产资源勘探开发未来产业创新联合体正式成立。国务院国资委启动第三批中央企业创新联合体建设,在工业软件、工业母机、新能源等方向组织中央企业续建3个、新建17个创新联合体。三批布局后,共21家中央企业牵头建设24个创新联合体。由此,中央企业创新联合体从点上探索向体系化布局加速推进。
今年领导人在主持召开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座谈会时做出重要部署,要求“构建上下游紧密合作的创新联合体”。在刚刚召开的全国科技大会、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上再次强调“推动企业主导的产学研融通创新”。2019年起国务院国资委组织中央企业探索组建创新联合体,从第一、二批7个,到第三批系统布局20个。领域持续扩大,从第一、二批的核心电子元器件、高端金属材料等领域,扩展到新一代信息技术、能源资源、制造与工程等更多领域。运行效能稳步提升,从起初的顶层设计和理论设想,到不断结合实际、完善机制、丰富模式,具有国资央企特色的创新联合体深入探索,向着打造创新联合体升级版的目标加速挺进。
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突出了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提出“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强化目标导向,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 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对于我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把握未来发展主动权和赢得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的主导权至关重要。创新联合体是多主体联合,优势互补、分工明确、成果共享、风险共担的一种创新组织模式。创新联合体,不妨拆开来看:创新,是指科技创新;联合,是主体之间的关系;体,则是指一种组织形式。联合体是广义概念,既包括以契约为保障形成的、任务分工明确的联合组织,也包括以服务为纽带、各参与方组成的具有联合性质的系统。“联合”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提升竞争力,即科技创新版本的“团结就是力量”。
在2020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有明确表述:“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 2021年版《科技进步法》第三章“应用研究与成果转化”第三十一条:“国家鼓励企业、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和其他组织建立优势互补、分工明确、成果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机制,按照市场机制联合组建研究开发平台、技术创新联盟、创新联合体等,协同推进研究开发与科技成果转化,提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效。” “创新联合体”是首次写入《科技进步法》。
20世纪70年代,日本政府为了缩小与美国在半导体领域的差距,组织了联合攻关计划,即著名的超大规模集成电路(VLSI)计划。该计划由日本通产省牵头,以日立、三菱、富士通、东芝、日本电气五家公司为主体,以日本通产省的电气技术实验室、日本工业技术研究院电子综合研究所和计算机综合研究所为支持,集中了优势人才、促进企业间相互交流的协作攻关,推动半导体和集成电路技术水平的提升。这一计划最终让日本成功赶超美国的集成电路技术水平。
在80年代,由于受到来自日本的竞争压力,美国组建了半导体制造技术研究联盟(Sematech),组织英特尔、IBM、美光、惠普、摩托罗拉等14家半导体制造公司,并通过外包等形式联合了美国国家实验室、大学以及创始成员之外的半导体企业,这一联盟形式的联合攻关,最终又让美国成功反超日本。在制造业领域,英国罗尔斯•罗伊斯公司通过主导的“大学技术中心网络”和参与的“先进制造技术联合体”,牢牢地占据了全球航空发动机产业的主导权。我国宝岛台湾的工业技术研究院,实际上也是非常成功的联合攻关组织。
当前我国最主要的原因来自当前国际竞争的新形势。从1992年《关于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决定实施国家“产学研联合开发工程”推出“产学研联合”,到2008年科技部、财政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定义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其目的也是为了提升企业的技术创新竞争力。但我国基础研究仍然相对薄弱,创新链存在“上游轻、下游重”的问题。从基础研究到商业化应用的流程环节仍存在梗阻,科技成果转化率较低。我国科技创新人才和科技创新资源在企业与高校及科研院所之间分布不均,产业一线的科技创新人才较为短缺、科研项目成果与市场需求脱节、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的新型人才供给不足等问题仍然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制约了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高效转化。
加快构建创新联合体,发展定位上,创新联合体是我国战略科技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使命上,创新联合体着力攻关重大关键核心技术,推动我国在关键科技创新领域从跟跑向并跑、领跑转变; 运行模式上,创新联合体是以任务型、体系化创新合作方式构建利益共同体。结合企业从技术创新突破维度看,企业主导的创新联合体具有更强的市场导向优势,能够更加精准地识别技术创新中的“堵点”“卡点”和“难点”,从而集中力量展开专项攻关,实现原创性、颠覆性技术的创新突破,为催生新质生产力提供根本动能。从生产要素配置维度看,企业主导的创新联合体能够紧密连接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等多元创新主体,推动信息、资金、人才等资源要素高效配置,实现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为培育新质生产力提供重要保障。从产业转型升级维度看,企业主导的创新联合体能够促进基础研究、成果转化、商业化应用全链条融合发展,实现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有助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创新发展,为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关键支撑。
2021年6月1日发布的《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浙江省创新联合体培育工作的通知》中给出了明确定义:“创新联合体是充分发挥政府作为创新组织者的引导推动作用和企业作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以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任务为牵引,由创新能力突出的优势企业牵头,政府部门紧密参与,将产业链上下游优势企业、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有效组织起来协同攻关的任务型、体系化的创新组织。创新联合体是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的战斗主力,是战略科技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创新联合体的使命、内涵、运行模式等方面有清晰的说明。
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是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内在要求,构建企业主导的创新联合体是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大战略举措。许多关键技术的“卡脖子”问题尚待破解,科技供给与产业需求仍然存在脱节现象,推进科技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面临新的形势与任务。加强顶层设计与统筹规划,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强化各类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完善创新联合体治理机制,推动“多链”深度融合,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打造区域开放创新生态系统,更好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所以构建企业主导的创新联合体、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是必须坚持的路径选择。
创新联合体与技术创新联盟、研究联合体等,均是由企业、大学、科研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构成,都是产学研合作的组织形态。主要目的之一都是为了解决长期以来存在的科技和经济“两张皮”问题。领导人指出:“科技创新、制度创新要协同发挥作用,两个轮子一起转。”发展新质生产力必须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以系统观念不断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优化科创营商环境。重点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链,制定企业主导创新联合体的专项规划和工作指南。加快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市场需求引导创新资源有效配置,加快形成企业主导、多方协同的创新“合力”。建立全链条、全方位的政策服务体系,为服务创新联合体量身定制“政策包”。
中国科协生命科学学会联合体是中国科协首个学会联合体。中国科协军民融合学会联合体、清洁能源学会联合体相继成立。广东省精准医学应用学会牵头成立广东省科协精准医学学会企业联合体。这是全国科协系统首个学会、企业相融合的创新性联合体,体现了服务科技经济融合发展的宗旨。国际中文教育发展智库联合体成立。国际中文教育发展智库联合体是一个面向国际中文教育领域开展智库研究、加强合作交流、产出智库型研究成果的民间协作平台,国际中文教育要把握新时代国际语言传播的新特点,重视与国际语言传播机构的沟通,共同推进人类语言生活的进步。
构建综合性科技创新联合体是趋势。根据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全面部署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建产业协同创新共同体是深化创新驱动助力工程的一项关键举措。与国内现有的创新共同体的区别在于,此共同体是以全国学会或国家实验室等主体牵头,在各方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搭建的协同创新平台,主要目的在于促进共性技术研发,推动成果转化,打通“最后一公里”。商业社会重要的是促进商业交换效能,促进消费价值最大化,促进生产力最大化。所以怎么提供最佳服务,创造倍增价值。怎么凭借强大的资源优势、智本优势及资本优势,通过组织间、产业间的合纵联横、深度结盟,激发政府、社团、企业、公民、院校潜在的社会能量,发挥高资源集中度、低运营成本、联合杠杠优势及规模效应,建立起全产业链共赢的社会化商业服务体系,推进有效交换效能,多方位实现人的价值是我们应该认真思考的问题。
去年10月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牵头浦东新区制定的《上海市促进浦东新区标准化创新发展若干规定》(简称《若干规定》)正式实施。《若干规定》首创企业联合标准制度,打破原先市场标准发布主体灵活度受限等瓶颈,将标准发起制定主体从单一主体扩展到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金融基础设施运营机构或者标准化技术组织等,将联合制定的对象从“其他企业”扩展到“境内外其他企业或者组织”,弥补标准在协同、跨界、快速以及国际交流方面的不足,实现标准快速响应市场需求、可跨界、水平高、赋能新业态等目标,为市场提供更高效、更好用的制度保障和政策工具。标准创新联合体可以整合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资源,根据市场需求和创新需要,共同协商制定企业联合标准。
如《有源医疗器械可靠性管理能力等级划分》由医疗器械标准创新联合体发布,该联合体由上海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牵头,除6家企业外还联合了美敦力(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等全球500强外资企业和高校组成。该标准提供覆盖产学研全周期的医疗器械等级划分准则,同时吸纳了全球领先的医疗器械龙头制造商,是上海支持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平等参与标准制定的典范。企业联合标准的制定可以通过创新联合体来搭建产、学、研的平台,集智慧、聚合力、促发展,达到产学研深度融合,依托标准化加速科研成果转化、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科技创新,引领医疗器械行业高质量发展。
上海电器科学研究院牵头形成智慧酒店机器人标准创新联合体,该联合体由上下游专注研发、设计、制造、销售、消费等12家单位组成,共同制定并发布《智慧酒店机器人技术要求》。据预测,到2025年全球酒店服务机器人市场规模将达到约110亿美元。该标准有助于从研发阶段就实现对产品潜在缺陷的快速识别与整改,降低售后故障率,推进酒店机器人标准在产业上下游标准布局、标准研制和标准应用的“三同步”,支撑上海市酒店服务机器人产业高质量发展。智能照明射频识别标准创新联合体由上海浦东智能照明联合会、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意法半导体(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复旦大学、Tridonic GMBH(奥地利锐高)、上海时代之光照明电器检测有限公司、德凯质量认证(上海)有限公司共同牵头,联合多家射频识别芯片、射频识别读写器、智能照明驱动、智能照明产品等领域的企业、检验检测以及相关研究机构等共同组建成立。
关键核心技术都是复杂综合性技术,其研发突破非单一创新主体能够承担与完成,组建创新联合体是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实现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的有效组织形式。在关键核心技术的研发攻关上,创新联合体要有建设由大企业引领支撑、中小微企业积极参与,学、研、用、金各方积极支持的融通创新平台的能力,从而在集中力量突破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的过程中,系统提升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强化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
建设高质量创新联合体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一条有效途径。一是提升跨产业的创新绩效。二是推动创新链、人才链深度融合。三是有助于优化创新文化环境。建设高质量创新联合体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优化组织模式和运行机制。创新联合体涉及多个主体,需要协调不同层次的利益关系,建立新的协调与合作方式,推动跨学科、跨产业、跨领域的更广泛更多样化的合作。需要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协作创新活动需要特定的基础设施支持,包括高质量的科技基础设施和信息通信技术(ICT)基础设施,如公共共享平台、数字基础设施、测试设施等。要增加这些基础设施的供给,推进开放共享。需要为创新联合体提供市场机会、技术变革趋势等重要信息,营造良好政策支持环境,帮助创新联合体明确创新方向、把握创新机遇。
我国在信息、生命科学、材料等重要领域组建了大批产业创新中心、产业技术联盟,对我国科技进步尤其是偏应用研究、开发研究的技术创新作出了卓越贡献。未来构建多维度多层次多元化的创新联合体,既要注重从产学研用维度布局创新联合体,推动科技成果从原始研发,到应用开发研究、到“0到1”转化、到“1到100”产业化贯通;也要注重从上下游产业链维度部署创新联合体,推动领军企业引领,中小微创新企业、上下游配套企业合力共谋;还要注重跨界跨领域构建创新联合体,确保多领域、交叉学科、差异化团队共同参与推进面向前沿重大关键领域的科技创新。
需要发挥有为政府作用,做好顶层设计架构者。加强领军企业培育,做好创新联合体组织者。领军企业是创新联合体建设的主导力量,是科技创新任务的“出题者”和“阅卷人”,也是创新应用场景的主要供给方。打造国家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做好创新资源支撑者。完善科技服务体系,做好创新活动连接者。企业主导的创新联合体是实现国家科技发展重大突破、促进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的重要载体。应立足全球前沿科技竞争新动态和未来产业发展新趋势,聚焦国家战略需求,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快构建企业主导的创新联合体,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为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关键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