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期我们谈了《关于加强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培育的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把健全数创企业源头发现机制放第一位。《若干措施》明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牵头搭建数创企业培育库,每年遴选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数创企业分级分类入库(如“潜力型”“成长型”“领军型”),实行动态调整(每年更新一次)。各级数据管理部门需加强对入库企业的服务对接与监测分析,根据企业所处阶段(如研发期、成长期、成熟期)提供精准政策支持(如研发补贴、税收优惠);同时组建“政府+企业+创新+投资”四合一的专业化遴选培育组(涵盖政府部门、地方平台、科研院所、投资机构、孵化器等),从源头筛选优质企业,避免“撒胡椒面”式扶持。
同时强化数据与算力资源保障。数据要素:降低治数用数成本。鼓励地方建立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如杭州、北京等地已出台公共数据开放管理办法),推动公共数据(如政务、医疗、交通)可持续供给与开发利用;支持数创企业公平参与公共数据资源开发,探索“成本共担、收益共享”模式(如企业参与数据清洗、标注的成本由政府与企业按比例分担,后续收益按贡献分配),保障企业早期用数需求。同时,鼓励国有企业、行业龙头、平台企业(如阿里、腾讯、华为)构建产业链上下游数据服务平台,开发普惠性数据产品(如行业数据模板、算法工具包),对提供普惠数据服务的企业和行业可信数据空间(如上海数据交易所)予以重点支持。此外,推广“数据券”“算法券”(如杭州每年发放不超过5000万元算力券、数据券),直接降低企业数据治理与算法研发成本。
算力资源:构建全国一体化算力网。深入实施“东数西算”工程(如成渝、贵州等国家枢纽节点已建成数据中心集群),落实算力规模部署要求,持续优化热点应用区域(如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算力保障。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算力网,推动算力资源池化(如将分散的GPU服务器整合为虚拟算力池)、并网运行(如接入国家算力调度平台),打造“统一调度、弹性供给、安全可靠”的新型算力基础设施(如企业可根据业务需求随时调整算力配置,降低闲置率)。创新能力提升。鼓励国有企业、行业龙头向数创企业开放创新资源和供应链,共建专利池,强化产学研融通创新。
针对数创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若干措施》提出:强化创投资金引导:优化国有创业投资考核评价机制,将“培育数字经济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情况纳入考核指标(如要求国有创投机构每年投资数创企业的金额占比不低于一定比例),引导更多国有资本流向早期数创企业(如种子轮、天使轮);促进银企对接:向金融机构推荐优质数创企业项目(如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发布数创企业融资需求),鼓励银行开发“数创企业专属信贷产品”(如“数据质押贷款”“算法版权贷款”),解决企业“轻资产、无抵押”的融资痛点;加大上市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数创企业上市融资(如在科创板、创业板设立“数字经济专板”),简化上市审批流程(如对数创企业的研发投入占比、专利数量等指标给予一定宽容度),推动企业借助资本市场做大做强。
这期将围绕着完善成果转化机制;强化应用场景与机会供给;支持企业出海服务等方面展开。《若干措施》提出,构建“企业主导、需求牵引、产学研深度融合”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鼓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建立“有组织科研+有组织成果转化”模式(如中科院计算所的“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将科研成果与企业需求对接(如人工智能算法与企业场景结合);支持地方建设专业化、市场化成果转化服务机构(如深圳的“技术转移促进中心”、上海的“技术交易所”),为数创企业提供“项目遴选—验证评估—二次开发—中试熟化—创业孵化”全链条公益性服务(如帮助企业将实验室技术转化为可量产的产品);
探索“首购首用”专项政策(如北京、上海的“新技术新产品首购目录”),鼓励政府、国有企业、行业龙头企业优先采购数创企业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案(如政务云服务优先选用本土数创企业的产品),帮助企业在市场验证中加速成熟;通过“推荐目录、路演推介、应用大赛”(如中国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的“数创企业创新大赛”)促进成果供需对接(如让企业与潜在客户直接对接,缩短市场导入周期)。《若干措施》要求,支持地方结合“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数字产业集群建设”(如杭州的“城市大脑”建设、广东的“数字产业集群行动计划”),将“城市发展战略、产业发展布局、公共资源开发”与企业市场机遇精准匹配。以“场景和行业痛点”为牵引,强化“算力、数据等要素协同”(如针对智能驾驶的场景痛点,提供高算力的自动驾驶训练平台与海量道路数据),加强对人工智能、垂类大模型(如医疗大模型、工业大模型)等数创企业的培育。
《若干措施》将“完善成果转化机制”作为培育数创企业的关键一环,旨在系统性地破解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市场的瓶颈,确保创新能够真正转化为生产力。以下是其核心机制与要点的梳理:
机制维度 | 核心政策工具 | 旨在解决的关键问题 |
转化机制创新
| 建立“有组织科研+有组织成果转化”机制 | 科研与市场需求脱节,转化路径不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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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支撑体系
| 建设专业化、市场化的成果转化服务机构 | 初创企业缺乏中试熟化、二次开发等关键环节的支持 |
市场准入突破
| 探索“首购首用”专项政策
| 新产品、新技术缺乏初始应用场景,“首单难”问题突出 |
供需对接平台
| 通过推荐目录、路演推介、应用大赛等促进对接 | 创新成果与市场资本、应用需求之间信息不对称 |
机制创新:从“自发探索”到“有组织推进”。政策首先致力于重塑科技成果转化的动力机制。它鼓励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建立以企业为主导、需求为牵引、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有组织科研+有组织成果转化”机制。这意味着科研活动从一开始就瞄准产业的实际难题和市场的真实需求,由企业来主导研发方向和转化过程,从根本上改变以往产学研脱节、科技成果“束之高阁”的情况,实现从源头的“科研”到终端的“市场”一体化部署。体系支撑:构建全链条公益性服务体系。针对成果转化过程中最艰难的“死亡之谷”(即从实验室样品到产业化商品的过程),政策提出建设一批专业化、市场化的成果转化服务机构。这些机构将面向数创企业,提供覆盖其全生命周期的公益性服务,包括项目遴选识别、验证评估、二次开发、中试熟化、创业孵化等关键环节。这相当于为初创企业配备了专业的“转化教练”和“服务保姆”,系统性降低其技术风险和产业化成本。
市场突破:以“首购首用”破解“首市场”难题。《若干措施》一个极具亮点的创新是探索建立数创企业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案、新服务的“首购首用”专项政策。这一政策旨在通过政府引导和市场推介,帮助数创企业获得宝贵的初始订单,使其产品能在真实场景中得以验证和迭代优化。这不仅能带来直接的商业机会,更是一种重要的信号认证,有助于企业后续吸引投资和拓展市场,加速其从“幼苗”到“参天大树”的成长。总结与深层价值。总而言之《若干措施》在成果转化应用方面的设计,体现了一个从重塑转化机制、搭建服务支撑、到破解市场准入的全链条支持逻辑。其核心是推动形成一种需求导向、企业主体、服务支撑、市场拉动的成果转化新生态,系统性提升数创企业将创新成果转化为商业价值的效率和成功率。
《若干措施》将“强化场景和机会供给”作为培育数创企业的关键举措,其核心目标是系统性地为新技术、新产品打通从实验室到市场的“最后一公里”,通过真实的应用场景驱动创新迭代和商业成功。下表梳理了应用场景开放机制的四个核心维度。
机制维度 | 核心内涵 | 关键政策工具 |
场景供给主体
| 政府、龙头企业、平台企业协同开放场景,形成多元供给格局 | 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国有企业与行业龙头开放生态 |
场景类型与来源
| 从城市发展和产业痛点中挖掘高质量、可复制的场景机会 | 技术应用、服务支撑、数据赋能等新场景;机会清单制 |
开放与对接模式
| 建立高效、可持续的场景供需匹配与合作机制 | 场景共建、成本共担、收益共享;推荐目录、路演推介、应用大赛 |
赋能与战略协同
| 场景开放与核心要素供给深度融合,服务国家战略 | 与算力、数据要素协同;重点支持AI、垂类大模型等领域 |
多元主体协同,拓宽场景来源。政策首先致力于激活不同主体的场景开放潜力,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的多元供给生态。政府端:战略性场景供给。支持地方结合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数字产业集群建设等重点工作,将城市发展战略、产业发展布局、公共资源开发等与企业市场机遇融合对接、精准匹配,深入挖掘技术应用新场景、服务支撑新场景、数据赋能新场景,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高质量场景。企业端:产业生态场景开放。引导国有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平台企业等推进场景开放,为数创企业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案、新服务提供测试、展示和应用机会。这相当于让数创企业进入成熟产业的生态圈,获得宝贵的“首市场”订单和背书。
精准挖掘痛点,生成高质量场景。政策强调场景挖掘要有的放矢,而非简单罗列。其核心逻辑是从城市发展的真需求、产业升级的真痛点出发,来生成高质量的场景机会。通过制定和发布清晰的“机会清单”,为数创企业提供了明确的创新方向和市场入口,使其研发活动更能贴近市场实际,减少盲目性。创新合作模式,确保开放实效。为了确保场景开放不是“一开了之”,政策鼓励创新场景的合作模式。一方面,支持跨区域、跨领域的场景共建,并探索成本共担、收益共享的机制。这有助于分散大型场景的创新风险,调动各方参与的积极性,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另一方面,通过推荐目录、路演推介、应用大赛等多种形式,主动促进场景需求与数创企业解决方案的高效对接,构建一个活跃的场景“撮合”市场。
深度赋能与战略协同。应用场景开放政策并非孤立存在,而是与文件中的其他要素保障措施深度协同,并与国家产业发展战略紧密挂钩。要素协同赋能:政策明确要求“以场景和行业痛点为牵引,强化算力、数据等要素协同”。这意味着当一个场景开放后,入围的数创企业可能同步获得低成本算力支持或特定数据资源的访问权限,形成“场景+算力+数据”的组合拳,极大提升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聚焦战略领域:场景开放具有明确的战略导向,重点加强对人工智能、垂类大模型等数创企业的培育。通过在这些关键领域定向开放场景,可以加速战略性技术的成熟和产业化,服务国家整体科技自立自强的目标。
构建“场景驱动”的创新生态。总而言之,《若干措施》中的应用场景开放政策,构建了一个多元主体参与、源于真实需求、模式创新且要素协同的系统工程。其深层价值在于,它将场景从一种简单的“市场机会”提升为驱动创新的核心基础设施,形成以用促创、创新与市场良性互动的生态,帮助数创企业在真实世界的淬炼中加速成长。
《若干措施》将强化企业出海服务作为培育数创企业的关键一环,旨在系统性地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升我国数字经济的全球竞争力。以下是其核心框架与要点的梳理:
支持维度 | 核心政策工具 | 旨在解决的关键问题 |
国际化环境营造
| 加强国际数字经济标准、数据政策的研究与对接交流 | 企业面临海外市场规则不熟悉、制度差异大的障碍 |
市场渠道开拓
| 支持参加国际展览、资源技术对接,利用国际合作平台集中展示成果 | 创新成果缺乏国际展示机会,市场拓展渠道有限 |
产业链协同 | 鼓励国有企业、行业龙头带动数创企业“协同出海” | 中小企业单打独斗势单力薄,难以融入国际产业链 |
风险防控与合规指导 | 支持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在市场分析、标准规范、风险提示等方面提供指导 | 企业出海面临信息壁垒及合规挑战,风险较高 |
风险防控与合规指导。支持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在市场分析、标准规范、风险提示等方面提供指导。企业出海面临信息壁垒及合规挑战,风险较高。政策亮点与深层意图。这一出海支持体系的深层价值,在于它推动企业出海从“单点突破”转向体系化、生态化的“组团出海”。从“产品出海”到“规则对接”:政策不仅鼓励企业卖产品、拓市场,更前瞻性地提出要加强对国际数字经济标准、数据政策等方面的研究与对接交流。其目的是在政府层面先行打通国际规则的“软联通”,为企业进入海外市场扫清制度性障碍,实现更高水平的“规则出海”。构建“协同出海”新生态:文件特别强调要鼓励国有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平台企业带动数创企业“协同出海”。这旨在发挥大企业的“航母”作用,带领中小数创企业形成集群效应,以产业链或生态圈的整体优势参与国际竞争,大幅提升成功概率。
提供“全链条”护航服务:政策支持构建覆盖出海前、中、后的全链条服务体系。在出海前,提供目标市场分析、合规指南;在出海过程中,通过国际展会、平台对接帮助获取订单;同时持续提供风险预警和安全合规指导,为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总而言之《若干措施》中的出海服务支持政策,构建了一个从国际化环境营造、市场渠道开拓、产业链协同到风险防控的全方位支持体系。其战略目标是改变以往企业出海“散兵游勇”的局面,通过生态化协同、规则化对接、全链条护航,系统性地降低数创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门槛和风险,助力其在全球数字经济的舞台上占据一席之地。
《若干措施》中关于创新环境营造的设计,核心目标是建立一种开放包容审慎的监管生态,旨在系统性降低数字经济创新活动的制度性不确定性,为探索性、前沿性的创新提供必要的成长空间。梳理了这项政策在创新环境营造方面的三大核心举措。
核心举措 | 政策内涵 | 旨在解决的关键问题 |
沙盒监管
| 为创新划定“安全试验区”,允许企业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对新产品、新服务进行真实环境测试 | 新业态监管规则不明确,企业因担心触碰红线而“不敢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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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执法
| 推进精准检查、非现场监管,防止重复、多头检查,探索对首次轻微违规优先采取柔性执法 | 频繁的行政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经营,刚性执法难以包容创新初期的试错过程 |
优化服务
| 通过智能技术实现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直达秒兑”,推进涉企问题高效解决 | 企业申请政策支持流程繁琐、成本高,政策获得感不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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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盒监管”:为创新提供安全测试空间。“沙盒监管”是这项政策最突出的亮点之一。它并非完全放任不管,而是通过分级分类制定规则,为不确定性高的创新业务设定一个风险可控的“安全区” 。这相当于为创新提供了宝贵的“试错”机会,企业可以在这个空间内收集真实市场数据、验证商业模式并完善产品,同时监管部门也能近距离观察和理解新业态,为制定科学合理的长期监管规则积累经验,从而实现鼓励创新与防范风险的平衡。规范执法: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干扰。政策直面企业反映强烈的“检查多、干扰大”问题,强调规范涉企检查,探索推行非现场监管,旨在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 。更为关键的是,政策提出探索柔性执法机制,对首次轻微违规问题依法优先采取引导协商、行政指导等柔性方式处理 。这种转变体现了监管思路从“一罚了之”到“教育引导”的进步,给予创新主体更多的战略耐心和宽容度。
智能服务:让惠企政策直达企业。在优化政府服务方面,政策推动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智能技术,实现惠企政策的自动适配和“免申即享” 。这意味着政府主动筛选符合条件的企业,将政策红利直接送达,企业无需再耗费精力研究政策和准备申请材料,能更专注于创新本身。这种模式极大提升了政策落地的效率和企业的获得感。构建激发创新的生态系统。总而言之,《若干措施》在创新环境营造上的深层意图,是推动政府角色从传统的“管理者”向创新的“赋能者”和“护航者”转变。通过“沙盒监管”提供试错空间、规范执法减少干扰、优化服务提升效率,这三者协同作用,共同构建了一个敢于创新、便于创新、乐于创新的生态系统。其最终目标是激发数创企业的活力,让更多创新想法能够顺利跨越“死亡之谷”,成长为驱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参天大树。
《若干措施》将人才队伍建设视为培育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的核心支撑,构建了一套覆盖人才“选育用留”全链条、多层次的系统性方案。多层次人才体系与精准培养策略。政策瞄准数字经济的不同环节,对人才进行精准定位和分类培养,构建了一个梯队完整的人才体系。
人才类型 | 战略定位 | 核心培养举措 |
战略科学家与领军人才 | 突破“卡脖子”难关的顶尖指挥层 | 有意识地发现和培养,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设立首席数据官岗位 |
数字技术工程师 | 技术研发与应用的核心骨干层 | 实施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开展规范化培训,推行专业技术等级证书与职称直接衔接 |
数字技能人才
| 一线操作的关键实践层 | 推动职业院校专业升级和数字化改造,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 |
全链条人才培养与发展生态。除了对不同类型人才进行精准施策外,政策还着力构建一个贯穿人才培养、评价、激励、服务全过程的支撑生态。创新培养机制:政策强调深化产学研融合,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培养复合型人才,加快构建协同配合的创新联合体。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多元化、开放式的培养格局。改革评价与激励体系:政策致力于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的评价机制。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自主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并鼓励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提供人才评价服务。在激励方面,引导企业建立健全符合数字人才特点的薪酬分配制度,探索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灵活分配方式。优化服务与保障:为让人才“安身、安心、安业”,政策要求加强综合服务保障。例如,将高层次数字人才纳入地方高级专家库,并在住房、落户、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等方面提供支持 。这旨在解决人才的后顾之忧,营造吸引和留住人才的优良环境。
人才政策的战略深意。这份人才政策的深层价值,在于它不仅仅是提供资源,更体现了国家在数字人才布局上的战略考量。与“新质生产力”同频共振:人才队伍建设与推动形成“新质生产力”的国家战略紧密相连。通过培养能够创造和掌握前沿数字技术的高素质人才,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注入最活跃的要素。构建“政产学研用”金循环生态:政策意图打通创新、产业、资金、人才的链条,形成一个相互滋养、正向循环的生态体系。这使得人才的智慧能够顺畅地转化为产业成果,产业的需求又能反向驱动人才培养的方向。
尊重市场规律与发挥政府作用相结合:政策一方面强调突出企业承载数字人才的主体地位,另一方面也注重发挥政府在顶层设计、政策引导和公共服务方面的作用 。这种结合有助于既激发市场活力,又弥补市场在长期性和基础性投入上的不足。总而言之《若干措施》中的人才队伍建设政策,是一个层次分明、机制联动、生态协同的系统工程。其战略目标是构建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数字人才大军,为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支撑,最终夯实我国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根基。